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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09:19:46 分类:职称文件 次浏览
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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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相关要求,现就我办开展的2023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论文条件设置要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将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菜单一为分别满足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中各一项可申报相应职称,菜单二为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且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二、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申报材料经查如发现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推荐(用人)单位审核责任的要求。推荐(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我办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四、延长材料修改补充截止时间和交费截止时间。结合实际情况,我办开展的2023上半年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修改补充截止时间和交费时间延长如下:

材料修改补充:由 2023年6月23日18:00 延至 2023年6月25日18:00

交费截止:由 2023年6月26日18:00 延至 2023年6月27日18:00

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请与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55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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